遗:遗漏;阙:过失。补充旁人所遗漏的事物。
遗:遗漏。阙:通“缺”,缺点和过失。原指大臣对君主指陈过失,补救朝政。现指弥补遗漏和过失。也作“补阙拾遗”。
彌補疏漏、匡正過失。《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清史稿.卷四二一.李菡傳》:「夫獻可替否,宰相之責也;拾遺補闕,諫官之職也。」
1.这位七十多岁的老编辑,一生致力于辞书的编辑出版,退休后还一直在做拾遗补阙的工作。
2.老师给学生拾遗补阙,使他们顺利通过考试。
3.尽管马先生对此诗已作了精当的考释,但拾遗补阙,尚可贡献一二于马先生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