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驳一个错误的论题,先假设这个论题是正确的,由此推论而得出荒谬的,明显错误的结果,从而证明原先的论题是错误的,这样的论证方法,叫作归谬法。参看363;。
证明定理的一种方法,先提出跟定理中的结论相反的假定,然后从这个假定中得出跟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果来,这样就否定了原来的假定而肯定了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