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处所。在中国,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确定国籍、确定继承地点等,都必须先确定住所。
zhùsuǒ〈名〉居住的处所(多指住户的)。
1.居住的處所。《魏書.卷六九.列傳.袁翻》:「那瓌住所,非所經見,其中事勢,不敢輒陳。」 2.依《民法》規定,以久住的意思,住在一定地域,而與居所有別,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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