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字概述

所suǒ,该字有以下意思:1 处,地方:住~。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3. 量词。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6. 姓氏。

所字基本解释

所

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姓。

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所字详细解释

suǒ

1.(形声。从斤,户声。斤,斧子。(hǔ)本义:伐木声)。

2.“所”假借为“处”。处所;地方。

哨所;寓所;诊所;交易所;看守所;托儿所;招待所; 收容所;诊疗所;观察所;指挥所;各得其所

有截其所。

不可不为择所而后错之。

必于无人之所。

僻远悠闲之所。

不如早为之所。

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

汝生于浙而葬于斯,离吾乡七百余里矣,当时虽觭梦幻想,宁知此为归骨所耶?

3.地方。

虽众,无所用之。

4.进行科学研究的机构 。如:物理所;农民问题研究所。又指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如:派出所;招待所;指挥所。

5.着落;结果。

勤而无所,必有悖心。

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

6.表示结构。

7.与后面的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结构。

闻所未闻;各尽所能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贵酋名曰馆伴,夜则以兵围所寓舍,而予不得归矣。

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矣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

8.用在作主谓结构的谓词前,相当于“之”、“的”。

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纳职焉。

9.用作宾语提前的标志,多与“唯”字配合使用,相当于“是”。

臣唯命所试。

10.与“为”呼应,构成“为…所…”句式,表示被动。

为好奇心所驱使;为实践所证明

其后楚目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

巨是凡人,偏在远郡,行将为人所并。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11.与介词“从”“由”“自”结合,组成所字结构,表示与动作有关的地方、原因、对象等。

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遗所由使也。

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

12.和介词“以”组成“所以”这一短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与具体语言环境,有不同的意思。

盏之所以距子者,吾不言。(用什么方法)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

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邮局有意乎?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13.用于山、岛等物,相当于“座”。

百济国西南海中有大岛十五所。

14.用于建筑物。

离宫别馆三十六所。

15.尚,还。

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16.大约 。用在数量词后面,表示大概的数目。

父去里所,复还。

从弟子女十人所。

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

17.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

问帝崩所病,立者谁子,年几岁。

18.宜,适宜的,为其所需的。

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19.许多的,多种的。

收拾得所事儿温柔,妆点得诸余里颗恰。

20.可以的。

必欲争天下,非信无所与计事者。

所字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¹ (𠩄)suǒ
❶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❷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❸〈名〉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❹〈量〉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❺(Suǒ)〈名〉姓。

² (𠩄)suǒ〈助〉
❶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❷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❸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❹〈书〉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所字的解释——《文言文字典》

suǒ

1.①处所;地方。《硕鼠》:“乐土乐土,爰得我。”

2.②合理的结果;应有的归宿。《原君》:“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也。”

3.③放在动词或动短语前,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的地方”、“……的人”、“……的事物”等。《师说》:“道之存,师之存也。”

4.④与“为”相呼应,构成“为……所……”的被动句式。《鸿门宴》:“不者,若属皆且为虏。”《六国论》:“而为秦人积威之劫”

5.⑤表示不确定的数目。《西门豹治邺》:“从弟子女十人,皆衣缯单衣。”

6.⑥处;座。用于建筑物等。《魏书·尔朱荣传》:“秀容界有池三,在高山之上。”

7.【所以】表示行为所凭借的方式、方法或依据,相当于“用来……的(手段、方法、东西等)”。表示原因,相当于“……的原因、缘故”。

所的意思——《中華大字典》

1、所讀音:爽阻切,音䝪,語韻。釋文:
❶伐木聲也。詩曰。伐木~~。見《說文斤部》。《段注》:伐木聲、乃此字本義。小雅首章、伐木丁丁。傳。伐之聲。次章、伐木許許。傳。許許、杮皃。此許許作~~者。聲相似。不用杮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蓋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今按丁丁者斧斤聲。~~則鋸聲也。
❷猶地也。《論語爲政》:居其~。
❸處也。《呂覽達鬱》:必於無人之~。
❹是不定之辭。見〔禮記檀弓注高四尺~疏〕。
❺~猶是。齊人語也。見《公羊文十三年傳注》。
❻凥也。見《廣雅釋詁》。
❼盡也。見《廣雅釋詁》。
❽猶道也。《禮記哀公問》:求德當欲。不以其~。
❾言且也。見〔書牧誓爾~弗勗鄭注〕。
❿猶許也。《漢書張良傳》:父去里~復還。
 〔按里~卽里許也〕。
⓫猶可也。《史記淮陰侯傳》:非信無~與計事者。〔王引之云。言無可與計事者也。漢書~作可。是其證也〕。
⓬猶若也。《左宣十年傳》:~有玉帛之使者則吿。不然則否。〔王引之云。言若有玉帛之使也〕。
⓭猶或也。《孟子離婁》:國之~存者幸也。〔王引之云。言國之或存者幸也〕。
⓮語助也。《禮記檀弓》:君無~辱命。《鄭注》:無~辱命。辭不受也。則~乃語助。猶言君毋辱命耳。
⓯~病。猶療病也。《史記扁鵲倉公傳》:醫之~病。
⓰~者。指事之詞。若視其~以觀其~由之屬是也。常語也。見《經傳釋詞》。
⓱沙~。西北方澤名。《淮南地形》:西北方曰一目曰沙~。
 〔注〕:流沙~出也。一曰澤名。
⓲瞿~。樹名。《庶物異名疏》:漢武帝游上林。見一好樹。問東方朔。對曰。名善哉。後數歲。復問朔。朔曰。名爲瞿~。
⓳~居官。《左昭二十年傳》:入復而~。
⓴天子~在曰行在~。見《獨斷》。
㉑姓也。漢武帝時、諫議大夫~忠。
2、佦釋文:古所字。見《集韻》。

所字的意思——《國語辭典》

[名]
1.地方、處所。《呂氏春秋.恃君覽.達鬱》:「厥之諫我也,必於無人之所。」
2.恰當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經.繫辭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選.諸葛亮.出師表》:「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也。」
3.量詞。計算建築物的單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學校」。
4.約略計算之詞。多置於數量、單位之後。《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復還。」《續漢書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所。」
5.機關或機構的名稱。如:「區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姓。如漢代有所忠、所輔。
[代]
1.表示指示。相當於「此」、「這」。《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齊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愛之心也。」唐.杜甫〈示從孫濟〉詩:「所來為宗族,亦不為盤飧。」
2.表示疑問。相當於「何」、「什麼」。《國語.魯語上》:「長勺之役,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
[連]
假設、如果。《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助]
1.虛字。置在動詞前,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如:「前所未聞」。《論語.顏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2.與「為」或「被」合用,表示被動的意思。如:「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
[副]
相當於「尚」、「還」。《樂府詩集.卷四六.清商曲辭三.無名氏.懊儂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所字的解释——《康熙字典》

【卯集中】【户字部部首:户笔画:8

〔古文〕𢨷【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商頌】及爾斯所。
【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召誥】王敬作所。
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所字的解释——《两岸通用词典》

台湾suǒ (ㄙㄨㄛˇ)

1.地點;處所。場所|處所。

2.稱機關或辦事機構。派出所|研究所|鎮公所。

3.適當的地方。適得其所|死得其所。

4.助詞:

(1)用在動詞之前(有代詞的作用),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無所事事|有所不知|所見所聞。

(2)與「為」合用,構成被動句。岳飛為秦檜所害|青蛙為巨蟒所吞。

5.量詞。用於計算建築物或學校。一所樓房|三所學校。

6.姓。

大陆suǒ

① 地点;处所。场所︱处所。
② 称某些机关或办事机构。派出所︱研究所︱镇公所。
③ 助词。A)置于动词之前,与动词组成名词性短语。无所事事︱有所不知︱所见所闻。B)与“为”合用,构成被动句。岳飞为秦桧所害︱青蛙为巨蟒所吞。
④ 量词。用于计算建筑物、学校等。一所大学︱两所医院。
⑤ 姓。

所字的解释——《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篆书所字

伐木聲也。从斤戶聲。《詩》曰:“伐木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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