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字概述

诗,是中国古代文艺文字的总称。诗是最古老也是最具有文学特质的文学样式。来源于古代人们的劳动号子和民歌,原是诗与歌的总称。开始诗和歌不分,诗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统称为诗歌。汉代以后《诗》则专指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并由此而专指于散文相对的韵文形式。如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陆游、阮籍等人作品,题材繁多,一般分为古体诗和新体诗,如四言、五言、七言、五律、七律、乐府、趣味诗等。诗的创作一般要求押韵,对仗和符合起、承、转、合的基本要求。近现代以来则专指通过意象写意类文字,如朦胧诗等。

诗字基本解释

诗

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集中地反映生活、抒发情感。

(Shī)姓。

诗字详细解释

shī

1.(形声。从言,寺声。本义:诗歌)。

2.同本义。

诗筒装诗稿的竹筒

诗瓢放诗稿的瓢勺

诗友以诗词唱和的朋友

诗虎作成诗句的灯谜

诗流诗的流别系统

诗案因诗获罪的案件

诗眼诗句中最为工巧传神的一个字

诗债指向他人乞诗或索和未及酬答

诗传诗集

诗狱因诗篇的内容为言官所检举而引发的文字狱。

诗言志,歌永言。

诗,志也。

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

教六师,曰风,曰赋,曰比,曰典,曰雅,曰颂。

临清流而赋诗。

3.指《诗经》。在古语中凡称“诗曰”、“诗云”都是指《诗经》。

诗什《诗经》以十篇为一单位,编为一卷,因乃名为一什

诗序《诗经》的序

诗教《诗经》的教化功能

诗传《诗经》的注解。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

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

4.诵诗;作诗;赋诗歌颂。

诗功作诗的功力

诗酒做诗与饮酒

诗道作诗的规律、主张和方法

诗牌用以题诗的木板

诗怀做诗怀念。

能造者其必诗,敢往者无不赋。

诗字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诗
(詩)shī〈名〉
❶文学体裁的一种,通过有节奏、韵律的语言集中地反映生活、抒发情感。
❷(Shī)姓。

诗的意思——《中華大字典》

1、詩讀音:申之切,音邿,文韻。釋文:
❶志也。見《說文》。《段注》:毛詩序曰。~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
❷之也。志之所之也。見《釋名釋典藝》。
❸思也。見《毛詩指說》引《梁簡文說》。
❹意也。見《廣雅釋言》。
❺辭也。見《毛詩指說》引《梁簡文說》。
❻謂言詞也。《禮記樂記》:~、言其志也。
❼誦言爲~。見《詩關雎序而形於言疏》。
❽在事爲~。見《詩譜序疏》。
❾所以記物也。見《管子山權數》。
❿樂章也。《荀子勸學》:~者、中聲之所止也。
⓫謂四方之歌謠也。《荀子王制》:審~商。
⓬歌詠歡樂也。《禮記孔子閒居》:~亦至矣。
⓭誦之曰~。《國語周語》:~以道之。
⓮風雅頌賦比興之總稱。《周禮大師》:敎六~。
 〔疏〕:~上下、惟有風雅頌。是~之名也。三者之中、又有賦比興。總謂之六~。
 〔按後世所謂古近體~。亦出於周禮六~之遺。五言~起自蘇李。七言~起自柏梁。皆古~也。近體~。自唐始盛行〕。
⓯持也。見《古微書》引《詩含神霧》。
⓰承也。《儀禮特牲饋食禮》:~懷之。
⓱姓也。後漢~索。交阯朱䳒人。
2、锵釋文:古詩字。見《說文》。
3、邿讀音:申之切,音詩,支韻。釋文:
❶附庸國。在東平亢父~亭。春秋傳曰。取~。見《說文》。〔當今山東濟寧縣東南有~婁城。卽其地〕。
❷山名。《左襄十八年傳》:魏絳欒盈以下軍克~。
 〔注〕:平陰之西有~山。〔當今山東平陰縣〕。

诗字的意思——《國語辭典》

[名]
1.文體名。一般與「文」相對。指以精粹而富節奏的語言文字來表現美感、抒發情緒的藝術性作品。《文選.陸機.文賦》:「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唐.白居易〈與元九書〉:「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
2.六經之一,即《詩經》。《論語.為政》:「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唐.韓愈〈進學解〉:「《易》奇而法,《詩》正而葩。」
[動]
詠誦。《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詢封禪之事,詩大澤之博,廣符瑞之富。」

诗字的解释——《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部首:言笔画:13

〔古文〕𧥳【唐韻】書之切【集韻】【韻會】【正韻】申之切,𠀤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酉集上】【言字部】部首:言笔画:13

〔古文〕𧥳【唐韻】書之切【集韻】【韻會】【正韻】申之切,𠀤始平聲。【說文】志也。【釋名】之也,志之所之也。【書·舜典】詩言志。【傳】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詩·國風·關雎序】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前漢·藝文志】誦其言,謂之詩。【舊唐書·經籍志】詩以紀興衰誦歡。
又六詩。【周禮·春官·大師】敎六詩。【疏】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三者之中有比賦興,故總謂之六詩。【鄭康成·六藝論】詩,絃歌諷諭之聲也。朱子曰:風雅頌,聲樂部分之名。賦比興,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
又樂章也。【荀子·勸學篇】詩者,中聲之所止也。【註】詩謂樂章,所以節聲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又【類篇】承也,持也。【禮·內則】國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註】詩之言承也。【疏】《詩含神霧》云:詩者,持也。以手維持,則承奉之義,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
又姓。【後漢·南蠻傳】詩索,交阯朱䳒人。
又【字彙補】讀作誅。【荀子·王制篇】修憲令,審詩商。【註】詩商,當爲誅賞。【樂論篇】作審誅賞。

诗字的解释——《两岸通用词典》

台湾shī (ㄕ)

1.一種文學體裁,通常以簡潔而有節奏、有韻律的語言來反映社會生活、抒發個人情感。例诗詞∣诗歌∣七言诗∣诗言志,歌永言。

2.指《詩經》。

3.姓。

大陆shī

① 一种文学体裁,通常以简洁而有节奏、有韵律的语言来反映生活、抒发情感。例诗言志,歌咏言︱七言诗︱诗词︱诗歌。
② 特指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例子曰诗云︱诗书礼乐。
③ 姓。

詩字的解释——《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篆书诗字

志也。从言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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