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字基本解释

讼

在法庭上争辩是非曲直;打官司:诉讼。

争辩是非:争讼。聚讼纷纭。

讼字详细解释

sòng

1.(形声。从言,公声。从言的字与讲话有关。本义:争论)。

2.同本义。

聚颂纷纭;讼辩争辩

讼斗争斗

讼怨争吵怨恨

讼直申辩是非曲直

讼争争辩,争吵

讼罪争辩无罪

讼曲争论是非曲直。

讼,争也。…以手曰争,以言曰讼。

讼不亲也。

饮食必有讼。

会礼之家,名为聚讼。

3.打官司。

讼牒讼状

讼事诉讼之事

讼理讼事处理恰当

讼狱诉讼之事

讼庭公堂法庭

讼学专门讲究诉讼案件之学堂

讼地为争地而打官司。

讼,《六书故》:争曲直于官有司也。

争罪曰狱,争财曰讼。

有狱讼者。

争宝之讼解。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4.喧哗。

亲谗谀而疏贤圣兮,讼谓闾娵为丑恶。

5.为人辩冤。

讼冤申辩冤屈

讼屈申冤,辩冤。

汉武帝杀戾太子,田千秋讼太子冤。

(莽)在国三岁,吏上书讼冤莽者以百数。

6.歌颂。

一国为之讼。

深讼莽功德。

家给人足,讼声并作。

7.诉讼者。

政以慈爱为主,劝两讼勿争,词致殷重。

8.公开地,明白地。

讼言公开地说

讼刑审慎用刑。

夫有形埒者,天下讼见之;有篇籍者,世人传学之。

太尉尚恐不胜诸吕,未敢讼言诛之。

讼字解释——《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訟)sònɡ
❶在法庭上争辩是非曲直;打官司:诉讼。
❷〈书〉争辩是非:争讼|聚讼纷纭。

讼的意思——《中華大字典》

1、訟讀音:似用切,音頌,宋韻。釋文:
❶爭也。一曰歌~。見《說文》。《段注》:公言之也。~、頌、古今字。古作~。後人假頌皃字爲之。
 〔按集韻又作祥容牆容二切〕。
❷爭財曰~。《周禮大司徒》:而有獄~者。
❸爭罪亦曰~。《禮記曲禮》:分爭辯~。
❹爭是非也。《淮南淑眞》:分徒而~。
❺猶諍也。《易序卦》:飮食必有~。
 〔按集韻又作餘封切〕。
❻卦名。坎下乾上。《易訟》:天與水違行。~。
❼理之也。《左文十四年傳》:~周公於晉。
❽責也。《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者也。
❾不親也。見《易雜卦傳》。
❿上書爲人雪寃也。《漢書王莽傳》:吏民上書寃~莽者以百數。
⓫眾論異同互錯也。《後漢曹襃傳》:會禮之家。名爲聚~。
⓬賣買之言相負也。《周禮馬質》:若有馬~。
⓭讙譁也。《楚辭怨世》:~謂閭娵爲醜惡。
⓮容也。《淮南泰族》:~繆胸中。
⓯凶也。《書堯典》:嚚~可乎。
 〔按史記作頑凶〕。
⓰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言誅之。
2、訟讀音:餘封切,音容,祥容切,音松,冬韻。釋文:公也。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共禁弗予。《集解》:徐廣曰。~、音松。駰按如淳曰。~、公也。《正義》:~、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3、吅讀音:況袁切,音萱,元韻。荀緣切,音宣,先韻。釋文:
❶驚嘑也。見《說文吅部》。
 〔注〕:鉉曰。或通用讙。今俗別作喧。非是。鍇曰。眾人竝呼。
❷囂也。見《玉篇》。
4、吅釋文:同鄰。漢隸衡立碑。孫根碑。俱有~字。釋文。卽鄰字。
5、吅釋文:同訟。《集韻》:訟、古作~。
6、㕬讀音:沽紅切,音公,東韻。諸容切,音鍾,冬韻。釋文:眾口也。見《玉篇》。
 〔按楊愼奇字韻二宋。~同訟。正字通云。从訟爲正〕。
7、丆釋文:古訟字。見《玉篇》。
8、䛦釋文:古訟字。見《說文》。

讼字的意思——《國語辭典》

[動]
1.爭辯是非。《說文解字.言部》:「訟,爭也。」如:「聚訟紛紜」。《淮南子.俶真》:「周室衰而王道廢,儒墨乃始列道而議,分徒而訟。」
2.雙方打官司以爭論曲直。如:「訴訟」。《周禮.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漢.鄭玄.注:「訟,謂以財貨相告者。」
3.責備。《論語.公冶長》:「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副]
公開的、明白的。《史記.卷九.呂太后本紀》:「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

讼字的解释——《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部首:言笔画:11

〔古文〕䛦𧧡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𠂯,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廣韻】【集韻】【韻會】𠀤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酉集上】【言字部部首:言笔画:11

〔古文〕䛦𧧡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𠂯,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廣韻】【集韻】【韻會】𠀤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讼字的解释——《两岸通用词典》

台湾sònɡ (ㄙㄨㄥˋ)

1.打官司。訴讼∣讼師∣聽讼。

2.《易經》六十四卦之一。參見【六十四卦】。

3.〈書〉爭辯是非。聚讼︱爭讼︱辯讼。

大陆sònɡ

① 〈书〉争辩是非。聚讼︱争讼︱辩讼。
② 打官司。诉讼︱讼师︱听讼。

訟字的解释——《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篆书讼字

爭也。从言公聲。曰:謌訟。

大家都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