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
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
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
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
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
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
姓。
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yǐ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金文字形,象人。本义:用)。
2.同本义。有一部分现已弱化成了介词。
以手代足爬行。表示甘愿认错受罚
以疏间亲关系疏远的人离间关系亲密的人
以耳为目把听到的当作亲眼目睹的
以指测河用手指测量河水的深浅。比喻达不到目的。
以,用也。
以,用也。
凡师能左右之曰以。
封疆社稷是以。
纯以形式。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3.使,令。
以彰其慢公开过失
以介眉寿祝寿之词
以夷攻夷使夷人自相攻伐。
向欲以齐事王攻宋也。
4.凭借;仗恃。
富国以农,距敌恃卒。
5.认为,以为。
以众暴寡以人多势众的一帮去欺凌、迫害人少势弱的一方。
我以日始出。
6.做,从事。
教育事业最有意义,情愿终身以之的。
7.原因,缘故。
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8.无固定职业的人。
以闲民。
候疆候以。
9.把,拿 ——表示对事物的处置。
以力服人用强制的手段使人服从。
俱以情告。
以刀劈狼。
10.依,按,凭 ——表示动作行为的凭借或前提。犹言凭、根据。
以膺大统继承帝位
以天自诿听天由命
以时按时;依时。
何以谓之文。
以残年余力。
以我酌油知之。
以大中丞抚吴者。
以乡人子谒余。
以其智力为也。
11.在,于 ——表示行动的时间、处所或范围。
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
以八月十三日斩于市。
余以乾隆。
12.从,自,由 ——表示行动或变化的起点。
以下下等;下层
以下之人下等人;奴婢
以繁调简清代府、州、县缺,有繁有简,分为最要、要、中、简四等。如山东是繁缺,安徽是简缺,从山东到安徽,是以繁调简
以郄视文从缝隙里看杂色文采。比喻见识浅陋狭隘。
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仁者。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
13.因为,由于 ——表示行为产生的原因。
以致表示由于上文所说的情况,引出了下文的结果
以人废言由于人不好,对其言论也加以否定
以利累形因追求利禄而危害身体
以私害公谓因私情而损害公道或公德
以理去官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
以噎废食由于吃饭打噎,便不敢再进食。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就停止应做的事情
以辞害意因拘泥于辞义而误会或曲解作者的原意。
以贪勤民。
吾以捕蛇独存。
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成以其小,劣之。
汝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
以数谏故。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14.和,而 ——表示并列关系。
夷以近。
载以来。
一鸡瞥来,径进以啄。
15.则,那么 ——表示条件关系。
战而不胜,以亡随其后。
16.才。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
以至于寸。(才达到一寸。)
17.表目的或结果等。
智叟无以应。
18.用在单纯方位词或时间词之前,表示时间、方位、数量、质量、范围之类的界限。
日观以西峰。
19.加在句中,表示语气的舒缓或调整节奏。
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20.加在句尾,不示肯定语气。
夫晴蛉其小者也,黄雀因是以。
yǐ
1.①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2.②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3.③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
4.④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5.⑤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6.⑥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7.⑦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8.⑧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9.⑨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10.⑩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
11.⑾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12.⑿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13.⒀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
14.⒁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
15.⒂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16.⒃通“已”。已经。《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17.⒄通“已”。停止。《齐桓晋文之事》:“无以,则王乎?”
18.⒅只是。《冯谖客孟尝君》:“君家所寡有者,以义耳。”
19.【以往】以后。
20.【以为】⒈认为。⒉使……成为。⒊把……当作。⒋作为;用作。
【子集中】【人字部】部首:人笔画:5
台湾yǐ
1.介詞:
(1)引進動作行為賴以實現的工具、手段等,相當於「用」。例以己度人|以禮相待。
(2)引進動作行為依據的方式、標準,相當於「依照」、「按照」。例以受害程度賠償|以身高來進行儀隊選拔的標準。
(3)引進動作行為的原因,相當於「因為」、「由於」。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勿以善小而不為。
(4)用於具有「給予」一類詞義的動詞或動賓短語後,引進動作行為給予的事物。例報以忠心|他向受難者家屬致以最大歉意。
(5)用於單音節方位詞之前,表示時空和方位的界限。例午夜以前|濁水溪以北。
2.連詞。連接兩個動詞性短語或分句,表示後者是前者的目的。例結草銜環,以報大恩|業者提出優惠方案,以招徠顧客。
3.指以色列。例以阿戰爭。(英Israel)
4.姓。
大陆yǐ
㈠
① 介词。a)引进动作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手段等,相当于“用”。例以己度人︱以礼相待。b)引进动作行为依据的方式、标准,相当于“依照”“按照”。例以身高来进行选拔︱以受害程度赔偿。c)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相当于“因为”“由于”。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d)用于具有“给予”一类词义的动词或动宾短语后,引进动作行为给予的事物。例报以忠心︱他向受难者家属致以最大歉意。
② 连词。连接两个动词性短语或分句,表示后者是前者的目的。例结草衔环,以报大恩︱业者提出优惠方案,以招徕顾客。
③ 姓。㈡用于单音节方位词之前,表示时空和方位的界限。例午夜以前︱浊水溪以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