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授予奖状。免予处分。请予批准。
1.人称代词。我。
2.姓。
yú
1.“予”假借为“余”,我。
yǔ
1.(指事。象两手相与之形。本义:授予;给予)。
2.同本义。
3.赞许,称誉。
4.出售,卖。
yú
1.①我。《齐桓晋文之事》:“他人有心,<span class="fontred">予</span>忖度之。”
yǔ
1.①给予。《六国论》:“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span class="fontred">予</span>人,如弃草芥。”
2.②赞许。《荀子·大略》:“言音者<span class="fontred">予</span>师旷。”
3.【辨】予,余,吾,我。都是第一人称代词。予、余、我,既可作主语,又可作定语、宾语。吾,在上古一般作主语、定语,不作宾语;在否定句中,宾语放在动词前则不受这种限制。直到魏晋以后“吾”才可作宾语。
推予也。象相予之形。凡予之屬皆从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