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遗留;口实:话柄。指做事或说话不小心,给人家留下了话柄。
yírénkǒushí给人以可利用的借口;让人当做话柄。
語本《書經.仲虺之誥》:「予恐來世以台為口實。」指因行事、說話有差誤而給人留下話柄。如:「你這麼不小心,不怕貽人口實嗎?」
1.我们说话办事要讲信誉,不要贻人口实。
2.尽管有理,但切不可感情用事,做出过火的事情来,那样反倒会贻人口实。
3.说话不小心,乱说一气,就可能贻人口实。
4.这样的文句,确实容易贻人口实,并被罗织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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