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记谱法之一,以上、尺、工、凡、六、五、乙、合、四、一等十字并辅以其他符号记写乐曲而得名。最初用于记录管乐器诸孔位指法,明清时得到广泛普及,不仅用于记录管乐,而且用于记录弦乐、声乐,成为通行全国的一种记谱法,直至20世纪初五线谱、简谱传入后渐被取代。
一种中国记录乐谱的方法。约产生于隋唐时代,由管乐器的指法记号逐渐演变而来。常见者用上、尺、工、凡、合、四、乙,依次记写七声。
一種中國記錄樂譜的方法。約產生於隋唐時代,由管樂器的指法記號逐漸演變而來。常見者用上、尺、工、凡、合、四、乙,依次記寫七聲。也稱為「笛色譜」、「管色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