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官员之间互相包庇。
护:包庇,庇护。指当官的互相庇护。也作“官官相卫”、“官官相为”。
ɡuānɡuānxiānɡhù当官的人相互包庇、袒护。也说官官相卫。
做官的人互相庇護,維護自己的權益。《紅樓夢》第九九回:「如今就是鬧破了,也是官官相護的,不過認個承審不實,革職處分罷。」《鏡花緣》四六回:「俺妹夫如成了神仙,俺甥女遇了災難,自然該有仙人來救。俗語說的『官官相護』,難道不准『仙仙相護』?」也作「官官相為」、「官官相衛」。
官员互相袒护、包庇。也作“官官相卫”。例官官相护历来是官场的陋习。
1.这本小说揭露了旧社会官官相护的现象。
2.在黑暗的旧中国,百姓饥寒交迫,民不聊生,但腐败政府却货赂公行,官官相护,于民生国计而不顾。
3.封建衙门都是官官相护,没有百姓说话的权利。
4.人世间官官相护,流毒之下,幽都也未能免俗。
5.在明山县暗访时,他发现这里已成为官匪相通、官昏法曲、官报私仇、官官相护、民不堪命、民不聊生、民生凋敝、民怨沸腾的混浊社会。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权力也不能在违法犯罪是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样明显的“护犊子”,不得不让人想到“官官相护”。
7.旧社会官官相护,广大劳动人民有冤无处申。
8.旧社会的统治阶级,大多数都是官官相护,老百姓有冤也无处伸。
9.此案由于牵连甚广,官官相护,嫌犯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10.他以为自古都是官官相护,没想到过了几天,乡上书记和那骂他的干部向他赔情道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