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妇人封号。晋已有此称。唐制,五品母妻为"县君"。宋庶子﹑少卿监﹑司业﹑郎中﹑京府少尹﹑赤县令等官之妻封"县君"。元制与唐制同。明代郡王曾孙女称"县君"; 命妇的通称。
婦人的封號。始於晉朝,唐朝時封五品官母、妻為「縣君」,宋、元沿置。至明清兩朝為宗室女子的稱號,位次於郡主、縣主。在小說中多為高級官員的母親或妻子的通稱。元.鄭光祖《倩女離魂》第二折:「我若得了官,你便是夫人縣君也。」《二刻拍案驚奇》卷一四:「官人既然與縣君往來,須辦些壽禮去與縣君作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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