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指奉天(辽宁)、直隶(河北)、山东沿海地区。特设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
清代指辽宁、河北、山东一带。
Běiyánɡ〈名〉清末指奉天(辽宁)、直隶(河北)、山东沿海地区。特设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
1.稱黃海、渤海區域。宋.姚寬《西溪叢語》卷下:「今自二浙至登州與密州,皆由北洋,水極險惡。」 2.清末稱遼寧、河北、山東等沿海各省為「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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