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1982年我国农村中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一般一乡建立一社,政社合一。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制定的宪法规定农村设立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后,人民公社解体。
全称为“农村人民公社”。一九五八年在我国农村建立起来的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又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已逐步解体,其基层政权组织的职能,已由重新建立的农村乡镇政府机构所取代。
1.过去荒凉的山村已发展成为欣欣向荣的人民公社。
2.城市人民公社社办工业的出现是以“大跃进”为主要背景的。
3.中国的农村人民公社从1958年成立以来,取得了伟大卓越的社会经济进步。
4.是人民公社的羊,不是你的。
5.赤脚医生是指我国农村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中不脱产的初级卫生保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