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事务; 官名『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主事 zhǔshì 主持处理事情主事人当家主事户部主事。——《明史》
zhǔshì(~儿)〈动〉主管事情:~人|当家~|前几年他还主过事。
1.主持、掌理事務。《孟子.萬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水滸傳》第六○回:「眾頭領扶策宋江出來主事。」
2.職官名。漢代光祿勛屬官置有主事,為所屬官員中最優秀者;南北朝時置尚書主事令史,為官署中的事務員,均非正式官職。至金時主事始為正官;明代六部各設主事,官階從從七品升為從六品;清代升為正六品,與郎中、員外郎並列為六部司官。民國初年在各部下亦設主事,職位與現在各部的科員相等。
1.警方说,阿尔沙巴布不是袭击的主事者。
2.招待所自从他主事后就成了藏垢纳污的地方。
3.十七岁上就中了进士,钦点主事,二十岁上留部,第二年考御史,就得了御史。
4.何澄是二甲,选了兵部主事。
5.待丁忧期满,吏部铨选时称已无空缺,只能到工部任了一名主事。
6.玶常在生父为英淳第四子彦昌,嘉庆二十一年生人,道光二十七年进士,任主事兼国子监祭酒
7.家有千口,主事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