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适中﹑可以常行的法典。
宽严适中、可以常行的法典。
寬嚴適中的常行之法。《周禮.秋官.大司寇》:「一曰刑新國,用輕典;二曰刑平國,用中典;三曰刑亂國,用重典。」漢.鄭玄.注:「中典者,常行之法。」《文選.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撫同上德,綏用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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