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同列;不看作同类(表示鄙视):人所~。
(书)(动)不愿意提到,表示鄙视:人所~。
bùchǐ〈书〉〈动〉不与同列;不看作同类(表示鄙视):人所~。
1.羞與為伍。如:「他的作為,令人不齒。」
2.不錄用。《書經.蔡仲之命》:「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齒。」漢.孔安國.傳:「罪輕故退為眾人,三年之後乃齒錄,封為霍侯。」《禮記.王制》:「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漢.鄭玄.注:「齒猶錄也。」
3.周代官分九等稱「九命」,三命官參加鄉飲因尊貴而可以不按年齡順序排列入座;座位居一般人之上,稱為「不齒」。《周禮.地官.黨正》:「再命齒于父族,三命而不齒。」
鄙视;不想与其同列。例行为蛮横,为人所不齿∣不齿于人类。
1.光说不做是君子所不齿的,作为君子,要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2.他二三其德,背弃前盟,让人不齿。
3.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
4.如此空手套白狼之举,着实令人不齿。
5.据记载,有魏生出自勋戚之家,财富累万,因结交不轨之徒,家财荡尽,为士人所不齿。
6.可叹薛长锋,原本也是正义之人,却黑白不分,善恶不辨,投奔陈凛义,助纣为虐,为江湖人所不齿,真是可惜了一个人才。
7.但若与海德共命运,则意味着无数兴趣和雄心抱负势必全部告终,从此变成一个人所不齿的,亲朋不屑一顾的人。
8.他在总经理面前巧言令色,爬到现在的职位,很为一般人所不齿。
9.他为人奸滑懒惰,每次大扫除,总是避重就轻,很为同学们不齿。